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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2章 入罪与出罪

一直到离开卫健委的办公大楼,苏妙方还是没琢磨透康清义的话。

“任律师,这个康主任说会出具什么参考意见,这是什么意思啊?”

“这”

看着苏妙方夫妇和常嘉航都眨着清澈天真的大眼睛,任真挠了挠头:

“差不多意思就是,他觉得咱们这案子是无罪,会跟办案机关那边知会一声?”

“他觉得是无罪,人家公诉院能听吗?”

张继杰有些狐疑。

“这哪能说得准啊。”

任真摇摇头,没再说话。

虽然卫健委跟公诉机关怎么着也搭不上边,但是这个案子比较特殊。

苏妙方这案子名义上是涉毒案件,但实际上跟药品有关。

一开始联系卫健委本来只是抱着每个地方打一枪的念头,没想到回电话的竟然是省卫健委的主任,任真敏锐的意识到了什么,就抓住了这个机会。

经过今天的对话,任真差不多确定了一些信息。

对于像氯巴占这样的药品,他们卫健委内部绝对也正在谋划着什么。

说不定还不是任真找上了他们,而是他们正准备干些什么,却没找到突破口的时候,任真找上门给他们送枕头来了。

送走苏妙方和张继杰,任真就着手开始写申诉材料了。

在接到这份申诉材料的时候,h市公诉机关的某几位公诉人怀疑他们集体眼花了。

“都已经不起诉了,这犯罪人怎么还主动要求审判起来了?”

“这还能为啥,肯定是不想落案底呗。”

“但这人就没想过,要是法院给判个有罪咋办?到时候还给判刑,岂不是亏大了?”

“不试试咋知道呢,敢申诉到咱们这,肯定是觉得自己冤枉呗。”

“执法机关跟下级公诉机关都确认两遍了,还冤枉她的概率能有多大?”

“这话你可别说,啥是都没那么绝对啊。”

“说的也是,既然人家申诉了,那咱们就好好研究研究来。”

三名公诉人凑到一起,把这份申诉材料打印了两份,开始细细的看了起来。

“氯巴占,这是个啥东西?”

宋永坚下意识的拿出手机想问问度娘。

“后边有个附件,不用查。”

旁边的辛万涛提醒了一句。

“哦哦。”

翻到最后,果然找到了附件。

“这律师还挺贴心。”

秦守东赞了一句,“治疗癫痫的药物,疗效好且副作用小,但是在我国未获批准上市,属于管制麻精药品。

害,这妥妥的毒品犯罪,跑不了。”

光是看了个开头,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,他们就已经得出初步结论。

“咱们知道的,这律师也知道,但是他这个说理很有意思啊。”

宋永坚啧了一声。

【苏妙方的行为,从法律上看似乎符合走私、运输、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,但细细思考之后会发现,如果对该案定罪,不仅有违法理,更是有违人伦情感。

首先,苏妙方在主观上不具有走私毒品的故意。虽然苏妙方知道氯巴占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,但是其一直从代购处购买儿子的救命药。

从普通人的视角看,他们只能知道这种药品属于国家管制,但不是所有人都能了解国家管制药品的种类,以及其在法律上代表的含义。

作为一名普通人,他们只能知道,这种药品虽然国家管制,但是能治病,那既然能治病,甚至是医生私下里告诉他们这是能治病的,那不是药品有事什么呢?

从苏妙方的角度出发,她认为这种代购是为了帮助患者代购药品才走私氯巴占,因此,苏妙方主观上只有治病救人的目的,出于此种动机,她才会收寄这名代购的快递。

所以苏妙方并不是把氯巴占当作了毒品的替代品使用,不具有走私毒品的故意,不符合走私、贩卖毒品罪的主观要件。】

“按照通过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主观明知的方法,苏妙方就算不知道氯巴占属于毒品,也可以认定她是‘应当知道’其运输的是毒品。”

辛万涛差点被任真的论证绕进去:“但是这个律师从普通人视角出发,把氯巴占往药品上边靠,还说氯巴占时毒品的代替品,这个论证就很有意思了。”

“是挺巧妙的,但是司法实践里基本都认定成毒品了,他说不是有什么用啊?”

秦守东撇撇嘴,认为任真的小聪明屁用没有。

“话也不能这么说。”

宋永坚摇头:“把氯巴占认定为毒品,本来也只是办案机关在诉讼过程中进行推论,论证其应当属于刑法规定中的毒品。

但是人家律师跳出这个论证逻辑,给出了另一套思路,要是有道理的话,咱们还是得考虑一下的。”

【其次,本案不具有社会危害性。

走私贩卖毒品罪损害的是公众健康和国家对于毒品的管理秩序,本案中苏妙方的行为虽然可能违反了《禁毒法》,但是我们认为,在认定其行为是否属于犯罪的时候,还需要进一步判断其行为是否危及民众的健康。

很显然,苏妙方的行为并没有侵犯他人健康,没有侵犯毒品犯罪的法益,甚至相反,苏妙方的行为在帮助代购运输氯巴占的同时,也拯救了他人的生命。】

看到这里,三名公诉人沉默了。

即使他们倾向于认定苏妙方构成犯罪,但是也不得不承认,苏妙方的动机确实是好的,带来的结果也确实是好的。

从下级公诉院转交过来的材料显示,办案机关在追溯到案涉氯巴占的去向之后,并没有将其作为涉案毒品收缴,而是把它们留给了那些正在用药的病人。

苏妙方寄走的那些氯巴占,每一瓶,都送到了癫痫病人的手上,没有哪怕一粒药是被瘾君子拿走当作毒品使用的。

【对于公诉机关释放出不起诉的善意,我们非常感激,但是平心而论,我们坚持认为,本案中苏妙方是不构成犯罪的。

虽然没有了步入法庭被判处刑罚的风险,但是苏妙方今后就变成了‘毒贩’之身。

看似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不良身份,但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愿意背负上这样的称呼。

按照公诉机关的逻辑,如果以后有癫痫患者的家人从国外购买了氯巴占,就会如同苏妙方一般,被认定为涉嫌走私毒品犯罪。

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不能理解,为什么我们的孩子或是这种病的患者,只是想吃上能救命的药物,就需要患者的家属付出坐牢的代价?

我们都更应该关注到的一点是,本案并不是个例,在最近这段时间内,由于与本案类似情况的诸多案件当事人被抓,国内以前为患者代购相关药物的人不敢再出面了,全国的癫痫病患者都面临着断药的现实难题。

虽然代购的这些药贩子确实涉嫌犯罪,但与之相比,千千万万等着这个药救命的患者们,难道不比把这些代购者抓紧监狱更为重要吗?

现在患者的家人们,连冒着坐牢风险救自己家人一名的机会都没有了。

所以我们在此处提出申诉,希望上级公诉机关可以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和现实情况,对本案当事人苏妙方的行为做出合理认定,将现有的定罪不起诉更改为无罪不起诉。

这不仅仅是一个母亲从罪犯变成合法公民身份上的转变,更是我们通过此案件,对于国内相关问题做出的纠错与呼吁。

我们希望通过此案,为国家药品管理制度的调整贡献哪怕一丁点微不足道的力量,彻底解决国内患者购买某些药物的难题,从此人们可以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救命药,不必为了活下来以身试法。】

“这”

辛万涛久久没再说出第二个字来。

“虽然我知道这个律师在煽情,但是不得不承认,他的目的达到了。”

宋永坚叹了口气。

秦守东也点头表示认可:“如果我不是公诉人的话,作为一个普通人,我估计也会认为这个苏妙方不应该被判有罪。

这要是也能变成毒贩,光唾沫星子就能把承办这案子的人淹死。”

“你也说了,如果你不是公诉人的话。”

宋永坚放下手里的材料:“可我们都是公诉人。”

三个人沉默了。

“可要说她无罪的话,理由呢?”

辛万涛的话里满是无力:“我们说了不算,现在是法律说她有罪啊,能不起诉不判刑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。”

“我记得前几年最高法开过一个会议,好像对这类药物有过讨论吧?当时院里还组织学习了来着。”

宋永坚突然想起了什么,走到自己座位旁,拉开抽屉翻开一个本子。

翻了几页,摇摇头:“不是这本。”

又抽出另外一个本子。

“老宋,伱这会议本都记好几本了,有必要那么认真吗?随便记记,应付一下检查得了。”

虽然知道宋永坚这个习惯,但是亲眼看到他拿出来一本又一本,秦守东还是瞠目结舌。

他一个本子用了五六年,现在连一半都没记满。

开会这种东西,过去摆个人得了,除了上边发言讲话的,谁会真把心思放在这上边啊?

“你懂个屁,不记的话,我能想起来这么重要的事情?”

宋永坚对他表示鄙视,终于翻到了当年记下的东西。

“是2015年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。”

“我去,还真有啊?”

秦守东人傻了:“你这记的全吗?我去搜一份原稿来。”

“内部会议,你能搜到才怪了。”

辛万涛对他的无知同样表示鄙视,凑了过来。

“出于医疗目的,贩卖管制类精麻药物的行为,不以涉毒罪名定罪处罚。”

宋永坚在杂乱的笔迹中给他们指出这句话。

“我擦咧,还真跟这个案子对上了?”

秦守东兴奋了。

“但这只是内部会议,没有实际法律效力的。”

宋永坚给他泼了盆冷水。

那可不,连对外发布的正式文件都没有,那能有效力才怪了。

“那你找这么起劲,白高兴了。”

秦守东很是失望:“就算哥几个很同情她,也还是没有法条支持啊。”

“没有效力是没错,但这条会议纪要说明,此类药品的管控确实有局限性,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涉毒定罪是不合适的,这法律精神你得领会到啊。”

宋永坚合上笔记本,“起码咱们现在能确定,以前有同事对这问题提出过设想,而且是最高法的同事。

那咱们要是认为这个苏妙方无罪的话,就多了个思考的方向。”

“你这样一说,我想起来两高还有条司法解释。”

秦守东翻了翻工具书:“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、境外药品,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后者延误诊治,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

这总能算是依据吧?”

“嗯,不过这跟司法实践里对这类药物的认定标准就存在冲突了。”

辛万涛眉头皱着,“不过那是从形式上看,满足了涉毒犯罪的构成要件。

但要是结合当事人客观的用药需求、涉案药量、有没有加价转卖,还有就是是否造成此类药品被当做毒品使用的后果,全面分析一下的话,我觉得还是可以辩驳一下的。”

“一边是治病救人,一边是特殊药物的管控秩序,这玩意难搞啊!”

“诶,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!”

宋永坚一拍大腿:“从咱们那会儿上学就一直有句话,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,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。

虽然这案子不是咱们直接经手,但是通过不合法途径买这种药的人,肯定不在少数,能说他们都是犯罪吗?

除去那些把药买回来当毒品用的,这些真正把药当做药用的,我觉得就应该找个依据,不把他们认为为犯罪。

这律师有句话说到我心里了,这不仅仅是一个想救自己孩子的母亲的案子,这关系到国内诸多病患以及他们的家庭。

法律认为他们有罪,不一定说明他们真的有罪,也有可能是说明,法律到了需要修改的时候了!”

听宋永坚说完,另外两名公诉人都擦了擦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汗。

“老宋你这段演讲是挺慷慨激昂的,但是能不能实现,我觉得还是得从长计议。”

辛万涛和秦守东在宋永坚旁边坐下:

“咱们现在还是把心思,放回这个苏妙方到底是不是犯罪的问题上来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