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昨夜,沈文瀚已经不再对她抱有任何期望。以后想要夫妻两人相敬如宾,恐怕都是不大可能的事了。可恨的是他偏偏还要跟这样的家庭,这样的女人虚与委蛇,忍受着她时不时的语言攻击和羞辱。
这跟古时候插根草标跪在街头卖身进地主家的下人,又有什么区别呢?!
“待会儿去了温婶家,你少说话,自己家里闹就够了,我不想在外人面前弄得大家不愉快。”粗鲁地将她带来的东西摞到一起,沈文瀚看都不看她一眼,硬邦邦地扔出几句话。
如果不是人都上门了,家里也没人给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做饭,他是打心眼里不想将这个搅得家宅不宁的老婆带出去串门子的。
连见了公公婆婆都不招呼一声的女人,你还能指望她在外面给你长什么面子?
秦珂挑眉:“要是我做到了,有什么好处?”
沈文瀚气极反笑,生生压下心里的那股邪火,反问道:“好处?我们沈家就这么点家当,你想要什么尽管拿去。”
秦珂嘴角一抽,没有幽默感的男人真无趣,什么屁点大的事情都要上纲上线。就他们家的那些破烂,就算是送给她,且不说脏不脏吧,她还嫌占了不该占的地方呢!
“行了啊,我还没说什么呢,你就一副要跟我拼命的样子,至于嘛,”秦珂白了他一眼,也不生气,要是这点小事都要生气的话,她早就在无数次开启新任务的时候气死了,“我要是做到了,你就答应我一个不违背原则的要求,这个不算过分吧。”
一想起自己还躺在医院的大哥,沈文瀚就觉得自己生生地矮了她一个头。能有什么办法呢,吃人家的嘴软,拿人家的手短,现在有求于人的是沈家,不是秦家。
看着优哉游哉地坐在床沿上摇晃着一双长腿的秦珂,沈文瀚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:“好,你要是能消停点,我也会跟你好好过的……”
话还没有说完,秦珂忽然从床上跳下来,直直走到他面前,黑眸清亮,语声温柔:“沈文瀚,本来我不想在今天刚见面就把这事儿拿出来说的,但是既然你的话都到这里了,那我们就还是明明白白地摊开来的好。”
好好过?她要的不是家长里短,浑浑噩噩的好好过,而是他全心全意的爱恋,怎么可能放弃这么好的机会,让沈文瀚就这么把这件事混过去。
消停?凭什么?他难道不知道,乘胜追击才是兵家上策。只要有头脑,谁说错误就不可以转化成优势的。
“从结婚的那一天开始,我们两个就绑在了一起,入赘也好,不入赘也好,这都是事实。人家都说,夫妻本是共同体。没错,家里的一分一毫都是我们两个共有的。但是,这并不表示你有权利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,就把收回来的礼金交给你父母。”
没有理会沈文瀚逐渐变得难看的脸色,秦珂抬手,轻轻将他领口上的褶皱理平整,仿佛一个真正贤良淑德的新媳妇一般。
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她最不喜欢的有两种,一种是出去了就不再回来,生怕别人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,给他丢人了。还有一种是拼命想将全家都捞出去,一旦沾到些什么金钱利益的边,就会忍不住往自己的窝里刨。当然,这个窝可不是跟新媳妇一起的窝,而是他们的家族大家庭。
很可惜,沈文瀚偏偏就是后一种,不管他有多优秀,本质上也脱不了这种狭隘的思想。最重要的是,无论是在正常剧情,还是在黑化后的剧情里,他都成功了,发家致富换老婆,沈文瀚一个都没有落下。
不过,现在的沈家二哥可远远没有几年之后的那般心计,也没有那么狠得不可救药。
秦珂现在要做的,就是让他清楚,什么是他该碰的,什么是他不该碰的。顾家是好事,但是顾的不是自己的家不说,还没有节制的话,那对于她这个当老婆的来讲,就是严重的过界了。
沈家家贫,到场的亲友五根指头都数得过来,婚礼上的礼金,几乎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九的金额都是秦家的朋友包的。
沈文瀚能背着她,将四分之一交给自己的妈,除了夸他孝顺之外,秦珂只想说,哥们,你情商太低了。
挖老婆的钱塞进自己父母口袋算什么本事,有种去外面赚钱养家啊!
“我不介意给你家贴补点家用,那点钱不算什么,但是,你得事先跟我商量一下。该给的,我会给,不该给的,你不能下手去抢。”秦珂退后一步,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杰作。
有些事,点到即止就行了,说太多的话会激起他的逆反心理。沈文瀚这个男人,可不是随意让老婆捏圆搓扁的孬种。
去温家的路不长,但也说不上短,沈文瀚嘴里的“没多远”,让秦珂扎扎实实地在只有一人宽的小田埂上走了二十多分钟,也没看到一户人家。
之前的谈话并不愉快,起码对于“不准下手抢”的沈文瀚来说,是不愉快的。所以,他也不打算让秦珂过于得意,不声不响地带她绕了大个圈子,很是多走了一长截路。
跟在二哥身旁的沈小妹刚开始还没回过味来,一回头,看到走出了薄汗的秦珂,这才恍然大悟,乐颠颠地追上沈文瀚,抿着嘴偷偷笑。
望着前方的两个装作一本正经的背影,秦珂微微勾唇,也不着急,只是不紧不慢地坠在后面,反正他们也不敢弄丢了她。
她也不傻,沈香都这番作态了还能看不出他们兄妹俩的心思?就算是秦珂不知道温家详细地址究竟在何处,也看过故事里写的“邻居”两字。既然是邻居,山中居民房屋相隔就算再远,能远过一小时的路程?
所以说啊,秦珂最讨厌抱团的人了,特别是还将无聊幼稚的恶作剧算计到她头上的攻略目标。
当秦珂的脚再一次开始疼起来时,她终于怒了,特么的还有完没完了?
就在这个时候,温家也到了。
沈文瀚的时间掐得很准,刚好就在秦珂疼得快要爆发的边缘。眼底的得意一隐而过,他直接推开大门,就像进自己家一样随意:“温婶,我爸他们过来没有?”
“到了到了,都在里屋坐着呢,就等你们兄妹俩了。”正在黄土堆砌的院子里洗菜的中年妇女迎了上来,笑呵呵地回头对着厨房喊了一嗓子,“晓菱啊,文瀚他们都到了,开始炒菜吧。”
“哎。”屋内传出一声清脆的应和,不多时,就听到有油爆的炒菜声传出。
温晓菱?那个白月光?秦珂目光一闪,缓步走进屋里。
沈父沈母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秦珂,当她走进去的那一瞬间,老两口都愣住了。
“爸,妈,昨天你们走得早,大家都不放心,所以今天我特地带了些东西上山来看看你们,”秦珂瞥了面无表情的沈文瀚一眼,又恢复了先前的仪态,大大方方地挨着沈母身边坐下,在她布满老茧的双手上轻轻拍了拍,避重就轻地柔声道,“都不是些什么特别的东西,就是给你们拿来补补身子。”
沈母不自在地收回手,看向同样怔愣的老伴。这个儿媳妇以前可从来就没有这么和蔼可亲过,就连昨天的宴席上,也是张口闭口的叔叔、阿姨,何曾正正经经地叫过一声爸妈。更别提这时候跟他们坐在一家土瓦房里,规规矩矩地和邻居吃饭了。
秦家的强势已经深入人心,秦珂忽然这般的降低姿态反而令老两口有些忐忑起来。
“既然来了,就一起吃顿饭吧,”最后还是沈父开了口,摆出大家长的身份示意儿子坐到媳妇身旁,“趁着这几天文瀚的婚假还没完,让他陪你在周围逛逛。”就算是为了大儿子,他也不能跟秦家撕破脸皮。
婚都结了,说穿了也是他们家高攀了,要是两人能安安稳稳地一起过日子,就算他们有再多的不满,也只能忍了。
沈母见状,也开始打圆场:“这穷山疙瘩的,有什么好逛的。待个一两天,你们俩就回城里去吧,这地方,富贵人家的孩子住不惯的。”在大儿子的病痊愈之前,可得把小儿媳妇哄舒坦了,再怎么舍不得,也得把这一关过了再说。
秦珂微微笑着,不置一词。她本来就是来叫沈文瀚回去的,当然不会拒绝。
至于他心里的真正想法,与她何干?这没人性的两兄妹,拖着她一路绕圈的恶劣行为,她还没跟他好好算账呢!
扫了眼秦珂淡定的表情,沈文瀚心情复杂地点了点头:“后天秦家的司机在镇上等小珂,我会跟她一起回去的。”
——
“好了好了,马上就可以开饭了!”温晓菱兴致勃勃地端着一盘梅菜扣肉过来,刚一进门,就看到坐在沈文瀚旁边的陌生女人。
她呆了呆,将盘子放在桌上,不安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,“这位是……”
秦珂嘴角弯起一抹适宜的弧度,温和而疏离地颔首示意,并没有搭话。礼貌是一回事,但是她又不打算跟她做闺蜜,打好关系?算了吧,她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。更何况她还是沈文瀚的白月光。
沈母并没有注意到温晓菱的拘谨,自然地接上了话头:“她就是文瀚的新媳妇,回来住两天,晓菱啊,你要是有空的话,就陪着新嫂子到处转转。”
一旁的沈香瘪了瘪嘴:“晓菱姐哪里有空陪她呀,人家还要读书呢。”当然要读书啦,秦珂垂目注视着眼前的土陶碗,秦晓菱不读书怎么能跟同在一个城市的宋司祁勾搭上。
很明显沈母的这一番解释把沈二哥在乎很久的白月光刺激到了。她睁圆眼睛来回看了两人几眼,猛地转身就往门外走,言语中有掩饰不住的慌乱:“还有几道菜,很快就好了,大家先吃着不用等我。”
瞥了眼安然坐在身边,无动于衷的沈文瀚,秦珂还真是为白月光有些不值。
都相处了十几二十年了,既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,她就不信沈文瀚没有机会说出自己对白月光的在乎,反而为了自己家入赘了秦家。入赘就入赘吧,还一副不屈服于金钱的样子。
饭桌上的气氛并不好,似乎是因为多出了一个不熟悉的秦珂,大家都不大放得开。看着她斯斯文文地用餐的样子,温晓菱喝汤的声音都放低了很多,可是还是没办法象她一样的优雅。
开玩笑,她的餐桌礼仪可是在进行贵族任务的时候训练出来的,十多年的坚持不懈将这一切早就刻进了骨子里。不管她此刻是锦衣华服,还是衣衫褴褛,端正的坐姿,挺直的背脊都不会有丝毫的不同。哪怕是秦珂的父亲在这里,也做不到她这样的从容安静,更何况是小山村里长大的一个小丫头。
对于自己的格格不入,秦珂不是不明白,她也很无奈。但是秦家也算是有身份的人家,要让她放下架子去迁就别人,想必就算是原主也不肯这么干的。
一顿饭吃得众人坐立难安,乡间的饭菜分量虽足,但是毕竟不合她的口味。待到六、七分饱,秦珂便放下了碗筷,将视线转向温婶,温声道:“请问,有纸巾吗?”
“啊?有,有地,”温婶哪里见过这般矜持的大小姐,连忙推了女儿一把,“还不快去给客人拿纸。”
温晓菱满腹哀怨地站起身,从自己房里拿了一卷还没开封的卷纸出来,递到秦珂手中。秦珂礼貌地道了声谢,便径自拆开轻轻擦了擦嘴角:“我吃好了,大家慢用。”
沈文瀚看不惯她的作态,只道她是成心想要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模样,他往自己碗里夹了一筷子小炒肉,闷声不吭地埋头苦吃。
沈母见有些冷场,干巴巴地笑了笑:“晓菱做的菜是越来越好了,不知道以后是谁家这么有福气,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呢。”被提到的正主低下头,忽红忽白的脸色怎么看,怎么也不像只是因为害羞。莫名所以的沈母不由噤了声。
秦珂忍不住扫了正准备去添第三碗饭的沈文瀚一眼。
这个“谁家”还能有谁,正常情况下是宋司祁,等到沈文瀚发了疯,温晓菱就谁也嫁不了,只能被她的好儿子关在地下室里肆意凌虐。
原本饭后还准备留在温家聊聊天的沈母也放弃了和他们聊天的想法,今儿个的气氛实在不对,她也说不出是怎么个不对法,但是总归先将儿媳妇带回去安置好总是没错的。
一行人告辞出来,天色已晚,问晓菱将人送出门外。待到沈香已经陪着沈父沈母走在了前头,她还拖着沈文瀚依依不舍地说着话,一点也不顾及立在一边眼神渐冷的秦珂。
“二哥哥,自从你去当兵以后,我们很久都没有在一起聚聚了,小军和小伟他们都很想你,”楚楚可怜的温小妹泪眼盈盈,拉着沈文瀚的衣袖幽怨道,“过不了几天你又要走了,这两天除了陪秦家姐姐,能不能也抽点时间跟大家见见?”
二哥哥?她还真以为自己是史湘云啊,秦珂鸡皮疙瘩落了一地。
还没等沈文瀚开口,她就一脚插了进来,握着温晓菱的双手自然地隔开两人,亲亲切切地跟她拉起了家常:“这两天恐怕不行了,后天文瀚就得跟我回城。估计你们想要聚聚的话,得要等到他转业回来了,还有半年多,很快的。”
至于半年以后,沈文瀚还会不会回到这个小村庄,就不是秦珂打算透露的了。
温晓菱被她攥着没法,只好期盼地望向沈二哥。哪知沈文瀚一想到后天就要再去秦家,心中本就不虞,根本就没有看出她眼里的求助,只是淡淡地开口安慰道:“以后有时间,我会回来看你们的。”顿了顿,似乎觉得有点冷漠,遂补了一句,“好好念书,温婶就你这么一个闺女,以后还要靠你照顾,别让她失望。”
眼看着温晓菱眼中的光芒渐渐黯淡,秦珂嘴角一抽,差点都要开口埋怨沈文瀚的不近人情了。怪不得人家跟了宋司祁之后,就没他什么事了,就这样的义正言辞的话,跟宋司祁的甜言蜜语比起来,真的是不够看啊。
等到两人真正离开温家的时候,沈家的三人早已走远。
也许是他们想要给两人留点单独相处的机会,培养培养感情吧,但沈文瀚这种男人,哪里是别人想要跟他培养感情,就能培养的了的。这个无良的男人,在回去的时候仍然选择了来时的路。
整条小径上,除了田间的风吹菜苗声,就只有草丛里蟋蟀的细鸣。他就像个锯了嘴的葫芦,闷着脑袋只管赶路,一句话也不说。甚至就连秦珂什么时候跟丢了,他也不清楚。
直到发现后面少了一个人时,沈文瀚这才傻了。他再怎么不喜欢秦珂,也不至于在人家上门的第一天,就把人给弄没了。
这山里虽说没有什么野兽,但是蛇虫鼠蚁之类的东西还是不少,要是秦珂真的有个什么好歹,他这个当丈夫的也会心里难安。
立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,都没有看到她跟上来的身影,沈文瀚只好沿着来路一直往回找。
最后还是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包上看到了毫无形象坐在石头上的女人,她正脱了鞋袜,满脸委屈地望着自己的纤足。
沈文瀚皱眉,跟她保持在一米五的距离:“怎么回事?”
人类学家爱德华·霍尔博士提出过一个结论,人们的人际交往行为有四种距离。
而此时,她的新婚丈夫,正站在离她1.1米至3.6米区间的社交距离范围内。秦珂挑眉,他们好歹也是夫妻,不说来个亲密接触,就连个人距离都近不了,还算个屁的夫妻啊。
秦珂眼波流转,偏头低首,做出一副生闷气的样子:“脚痛,走不动了。”
沈文瀚迟疑了一下,他就不明白了,不就是空着手走上了山,再空着手跟着他在吃饭前绕了个圈子,怎么就能脚痛得不能走路了呢。这女人到底是真的不舒服,还是在找茬?
沈文瀚终于踏前了两步,“别娇气了,还有半小时就到家了。”
秦珂在心底翻了个白眼,她要是真的再委屈自己跟着他一路走回去,她今天就姓“猪”好了!
一只玉足忽地就伸到了沈文瀚面前,脚趾头白皙,粉色的指甲盖圆润剔透,还涂着浅色的指甲油。沈文瀚脸颊一红,忽然意识到这个总是跟自己作对的冤家,也是个不女人,甚至是个很美的女人。
他不自在地移开视线,伸出手放软了姿态,“我扶你。”
“难道你看不到我脚上打起的水泡吗?”秦珂火冒三丈地再三指了指自己高抬的脚丫,他的眼神这么差,他们领导知道吗!
“就算是现在你想扶我,我也走不动了。”她斜睨着他为难的表情,再补了句,“一步也走不动。”
总算看清她脚上一大一小两个鼓鼓的水泡,沈文瀚这才有些后悔。在他的心里,所有的女人都跟他的母亲和温晓菱一样,可以将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做尽,也可以满山遍野地去割猪草。别说是走这么一小截路了,就算山上山下来回跑个几趟,也是常有的事。
他怎么会想得到,就这么一点点的刁难,都会让秦珂这般难受。
不管秦家再怎么仗势欺人,秦珂再怎么不懂事,说到底,她也是自己明媒正娶的老婆。沈文瀚这下彻底熄了火,至少在她伤好之前,他是不准备再找她麻烦了:“站起来,我背你回去。”
秦珂嘴唇一抿,要的就是他这句话。她单手撑着从地上爬起来,拍了拍身上的灰,大获全胜地就着沈文瀚摆好的姿势,张开双臂就趴在了他宽厚的背上。